1、郴州市嘉禾县田心乡平石隆煤矿“4.28”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描述了2006年4月28日13时15分发生在郴州市嘉禾县田心乡平石隆煤矿的一起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此次事故导致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8.9万元。事故发生地点为-70M水平二石门反上山煤掘巷,而人员伤亡地点则在-70m水平回风岩巷掘进工作面。事故调查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郴州监察分局牵头,联合多个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询问和事故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平石隆煤矿成立于1983年,1984年投入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2005年核定生产能力
2、同样为3万吨/年。该矿为私营企业,矿井总投资1440万元,有12大股东,设有防突队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尽管该矿取得了多项合法证件,但在事故发生前,其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暂扣,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矿井地质构造复杂,主采煤层具有严重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且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发生前已损坏,未能正常运行。郴州市嘉禾县田心乡平石隆煤矿“4.28”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煤与瓦斯突出风险的矿山。该报告不仅为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事故案例分析,还为如何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具体建议和措施。适用于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调查与处理等领域的从业人员,以及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