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11.27”顶板死亡事故描述了2003年11月27日21时40分许发生在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下组煤一采区1812小采工作面的一起顶板冒顶死亡事故。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作面机尾段护顶煤煤帮侧局部漏顶,处理漏顶时使用单体支柱加带柱帽处理塑料网中下坠的顶煤,导致支架失稳倾倒,顶煤冒落,将人员砸压致死。间接原因包括现场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不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导致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11.27”顶板死亡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一线工人。该文档详细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旨在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该文档也可作为煤矿企业进行安全培训和事故案例分析的参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