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永兴县金龟镇庙背冲二矿较大水害事故讲解了2007年7月18日20时30分在郴州市永兴县金龟镇庙背冲二矿发生的较大水害事故,导致4人死亡、1人失踪、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57.5万元。事故发生在矿井落底水平+16m水平二斗口四上山沿煤掘进工作面,同时发生了瓦斯爆炸。该矿为合伙企业,2001年元月建井,2002年元月竣工投产,原生产能力为2万t/a,2004年10月扩改至3万t/a。2006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先后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现有职工50余人,采矿许可证于2006年12月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登记手续。2007年春节以来未通过永兴县有关部门的复产验收。事故发生前,该矿煤上山和+23m以上煤平巷没有进行探放水措施,且工作面回煤的地方回空高度达5-8米,事故当班检查CH4浓度为2-3%,瓦斯积聚超限。郴州市永兴县金龟镇庙背冲二矿较大水害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的人员。该文对于理解煤矿水害事故的原因、影响以及防范措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