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朱家河煤矿“3.19”顶板事故12502 工作面形成于矿井基建时期,当时施工切眼机尾段,多处顶煤冒落,顶部采取木垛绞架背顶。3 月初采一队搬到该面进行生产。2003 年 3 月 19日凌晨 2 时 10 分,工作面机尾 9 米处发生顶板事故,伤亡一人。一、事故经过2003 年 3 月 19 日,工作面已初采三个循环,机尾 30 米严重超高,采高达 2.5 米。零点班出勤 47 人,值班队干主持召开班前会,会上强调:工作面正在初采阶段,机尾 30 米超高,以前有冒顶现象,条件很差,安排有经验的人在机尾作业,煤机割煤时,必须降低采高,走一节槽子就要停下来及时支护。班长安排分为 10 个茬,方某、赵
2、某、杨某为一茬,被分在机尾最后 5 节槽子。 23 时工人更衣下井, 到工作面后, 跟班副队长张某、刘某,班长姚某和安检员对工作面进行了检查,安排各茬工人维护。24 时左右,煤机开始从机尾 20 米处向机尾割煤。采取前进一节槽子,就停下来移梁支护的方法进行。当煤机割到距机尾 4 米处停机支护,跟班副队长刘某和班长姚某及安检员帮着移完顶梁,姚某在煤机处监护顶板,安检员和刘某协助赵某和方某在采空区侧打带帽切顶支护, 姚某看到顶板掉渣 (2时 10 分) ,大喊快跑,他和安检员、刘某、赵某、方某向机尾撤出,杨某撤之不及被随之冒落的顶煤(长 4.2m、宽 5m,厚 3m)埋压。正在处理顺槽溜子的跟班副
3、队长张某闻讯赶来,立即组织抢救,大约一小时将杨某救出,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生产区间前后绞架支护,随着推采已离层的顶煤失稳,推倒支架冒顶,杨某撤退不及被埋压致死。2、主要原因:(1)此段前后为绞架区,支架稳定性差,推采时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2)初采时,严重超高未采取有效措施,支护强度低。(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按照“作业规程”支设戗柱、戗棚等特殊支护,贴帮柱数量不足。3、间接原因:(1)该工作面形成时间较长,并且切眼机尾段在施工期间多处顶煤冒落,特别是冒顶区前后都是绞架支护。(2)初采初放期间现场管理较差,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视重大隐患于不见,强
4、行生产,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3)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中,对绞架区支护没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技术管理存在漏洞。(4)职工安全素质低,自保意识、避险能力差,冒险作业,“安全第一”思想树立不牢。(5)班前会质量差,布置工作不细致,泛泛而说,针对采高超高、原绞架支护段存在的隐患没有强有力措施。三、事故点评针对朱家河煤矿“3.19”顶板事故,分析事故症结,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12502 工作面是在矿井基建时形成,放置时间较长,工作面顶部已有木垛绞架,煤层顶板离层、断裂、破碎。初采初放期间,机尾 30 米段采高达 2.5 米。工作面当时仅推采了三个循环,进度也只有 1.8 米。针对这
5、些情况,假如在初采初放之前就对机尾 30 米段的隐患进行了彻底处理;假如管理人员在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时,能够严格把关,对机尾特殊地段制定了专门的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假如我们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12502 工作面的初采初放,严格执行初采初放期间管理干部现场跟班制度;假如能认真做到对机尾 30m 段支柱初撑力的监测,保证支柱初撑力达到规定值;假如对工作面采取了及时的贴帮支护和特殊支护,杜绝了支柱的超高使用,支护强度也达到要求;假如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三人中,有一人责任心强,做到对工作面的认真检查,这些隐患就一定能查出,“3.19”顶板事故也就不会发生。 让我们时刻牢记这起事故的教训, 在日后的初采初放中,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