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州市广陵区古运新苑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四期 B2 地块项目“410”基坑局部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左右, 扬州市广陵区古运新苑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四期 B2 地块一停工工地,擅自进行基坑作业时发生局部坍塌,造成 5人死亡、1 人受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纪委监委、公安局、住建局、总工会、广陵区等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410”较大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
2、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技术分析、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项目及事故单位概况(一)工程项目概况古运新苑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四期 B2 地块(以下简称古运四期项目)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大运河以西、万福路以北。项目建筑物包括 B101B111#住宅楼、B203 公建房、配电房、泵房、地下车库及标段内配套工程。该项目具有扬州市规划局 2018 年 8 月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具有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建设局 2018
3、 年 9 月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事故发生在 B104#住宅楼西北侧靠近基坑边电梯井集水坑。B104#住宅楼,总建筑面积 11817.9 ,地上 27 层、地下 2 层,长 34.2m,宽 18.9m,高79.3m。事发时该住宅楼房屋地基处于开挖阶段。(二)建设单位古运四期项目由扬州曲江生态园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向广陵区发改委申请立项批准,广陵区政府投资。曲江公司为曲江街道投资设立的扬州市城东农工商总公司(集体所有制)的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三)项目管理单位2018 年 1 月 22 日,曲江公司与扬州花半里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半
4、里公司)签订扬州市古运新苑四期 B 地块二期、施井花园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全过程管理合同 (以简称项目管理合同 ) 。合同明确花半里公司负责甲方所委托的所有项目管理工作,代理甲方行使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各项管理权力,负责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单位进度安排和现场施工的配合协调;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保证不因管理过失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花半里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17 日,具有省住建厅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按贰级标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上述证照均在有效期内。花半里公司所具有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资质不能作为行使建设项目委托管理的资质。(四)施工单位2018
5、年 10 月 11 日,曲江公司与扬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于 2018 年 11 月在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建设局备案。四建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12 月 22 日,具有省建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上述证照均在有效期内。(五)监理单位2018 年 10 月 11 日,曲江公司与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于 2018 年 11 月
6、在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建设局备案。金泰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2 月 1 日,具有省住建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上述证照在有效期内。(六)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2018 年 6 月, 曲江公司与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扬大设计院)签订古运新苑四期 B2 地块地下车库基坑支护设计技术合作协议书 。扬大设计院,成立于 1994 年 1 月 18 日,具有省住建厅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上述证照在有效期内。(七)深基坑及项目管理情况2018 年 6 月,扬大设计院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了基坑支护设计图。图纸设计说明明确“高层建筑(B101#-B111#)地下室基坑一般采用三级放坡支护方案(地下室车库周围采用一级放坡) ,坡比 1:0.70-1:0.80,平台宽0.5m; 局部坑中坑等落深处也采用放坡支护结构方案”。 但未具体编制靠近基坑边该电梯井集水坑支护的结构平面图和剖面图。2018 年 9 月,四建公司依据扬大设计院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编制了古运四期安置小区(B2 地块)人防地下室基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