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溪镇“2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 月 13 日下午 5 时 12 分,位于清溪镇罗马路的石马河污染整治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2 名施工人员被困。随后到场的消防人员和医护人员对两名施工人员进行救援,送往清溪医院后,一人受轻伤,一人经抢救治疗后于 2017 年 2 月13 日下午 6 时 45 分,救治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府办函2014413 号)精神,东莞市政府决定成立“213”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清溪副镇长殷伟文任组长,清溪安监分局局长覃宁嘉任副组
2、长,成员由清溪监察室、应急办、规划建设办、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重点工程建设办、清溪镇总工会、安监分局、公安分局、罗马村委会等部门派人组成,并邀请了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方凌鸿、朱伟强、卢俊彬同志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地点在东莞市清溪镇罗马路的石马河污染整治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现场,该工程由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包,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恒丰街 1 号恒丰花园 A、B栋 2 层 02 号,法定代表人:刘建区,类型:全民所有制,注册资金:人民
3、币柒仟万元,成立日期:1981 年 09 月 20 日,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地基和基础工程、消防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含河沙) 、电工器材、机械设备。东莞市清溪镇罗马路的石马河污染整治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现场由东莞兴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位于东莞市东城区温塘广场 135 号,法定代表人:李丹,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
4、壹拾捌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 承接建设工程监理、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接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二)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1、人员伤亡情况死者:冉正学,男,汉,1968 年 7 月 15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名山镇白沙沱村 2 组,是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包东莞市清溪镇罗马路的石马河污染整治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伤者:张真鱼,男,汉,1973 年 3 月 26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石佛场村 1 组,是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包东莞市清溪镇罗马路的石马河污染
5、整治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2、直接经济损失据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94.8 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经调查,事故单位为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土方坍塌处位于往樟木头方向的快速车道上,项目 I75 号井旁,基坑边离行车道只有 0.6m 距离。2017年 2 月 13 日下午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石马河截污工程项目组施工作业,监理单位东莞兴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未接到施工通知,未安排工程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正在进行 9m 长的埋管作业,在施工之前,施工人员发现路面接缝处有轻微裂痕,由于污水管两侧有高压电缆
6、及高压燃气管影响,施工单位在未有全部设立钢板拉森桩支护的情况下对该处进行机械挖沟探明,开挖深度约 3.8 米。探明地下管线位置后,由于电缆及燃气管的影响,施工单位并未按施工图采用钢板拉森桩支护,采用工字钢支护(4.5 米)进行支护,工字钢支护需要打入槽底约(1.5 米) ,所以工字钢顶离地面尚有约(1 米)未支护。施工人员埋管作业完成后,正准备离开作业面,通过梯子爬上路面时,现场人员反映此时刚好有一大货车通过,靠车道侧未支护的(1 米)边坡土方突然坍塌(坍塌范围约长 5m) ,坍塌土方量约 4 立方米,造成冉正学和张真鱼被困于基坑沟槽内。(二)应急救援情况1、事故发生后大约过了 10 分钟,消防人员和医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援,经 10 分钟救援,该被困人员被救出。经现场初步确认,1 人受重伤,1 人受轻伤,伤者立即被送往清溪医院全力抢救。2 月 13 日下午 6 时 45 分,经清溪医院通报,重伤者冉正学经全力抢救无效后死亡,轻伤者张真鱼确认并无大碍。2、经过救援,被困人员救出送往清溪医院后,为了防止事故现场再次发生坍塌,我镇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使用现场挖掘机马上把施工坑填埋。 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