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防灭火措施矿井防灭火措施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6、高冒处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以备通风防火检查。7、对空帮、空顶、空肩窝经处理后瓦斯超限的地段,必要时采取措施处
2、理。(四)综合防尘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 1.2m。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 2 处。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4、在距迎头 150m 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雾。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 50m。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6、防尘水管每 50m 要设一个三通闸阀,迎头 30 m 内设防尘喷头。7、必须定期冲刷巷帮顶部及风筒上积尘,严禁煤尘堆积。8、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9、综掘机开启时,内外喷雾必须正常使用。10、加强通风,净化风流,防止煤岩尘飞扬。11 、巷道内严格按 设置隔爆水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