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为了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原水利电力部防止 20 万千瓦机组严重超速事故的技术措施和防止国产200MW 机组轴系断裂事故暂行措施,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1 防止超速。1 在额定蒸汽参数下,调节系统应能维持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稳定运行,甩负荷后能将机组转速控制在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以下。调节系统速度变动率应小于 5%,迟缓率应小于 0.2%。2 各种超速保护均应正常投入运行,超速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起动和运行。2.1 调节保安系统的定期试验装置应完好可靠。2.2 自动主汽门、再热主汽门及调节汽门应能迅速关闭严
2、密,无卡涩。阀门关闭时间,对电调系统应小于 0.15s,对液调系统应小于 0.5s。2.3 汽门严密性试验,危急保安器动作及超速试验要按规定定期试验。200MW 及以上机组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调整整定至108%110%额定转速。3 机组重要运行监视表计,尤其是转速表,显示不正确或失效,严禁机组起动。运行中的机组,在无任何有效监视转速手段的情况下,必须停止运行。4 透平油和抗燃油的油质应合格。在油质及清洁度不合格的情况下,严禁机组起动。4.1 透平油颗粒度按 SAE A-6D 标准6 级,水份0.2%,酸值 0.3mgKOH/g;电调机组抗燃油颗粒度按 SAE A-6D 标准3 级,水份0.1%,
3、酸值0.2 mgKOH/g;液调机组抗燃油颗粒度按SAE A-6D 标准5 级,水份0.1%,酸值0.25mgKOH/g。4.2 机组大、小修后,油循环要有技术措施,油质经(监督机构)油化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起动。4.3 加强对油质的监督,定期进行油质的分析化验,防止油中进水或杂物造成调节部套卡涩或腐蚀。定期进行主油箱放水工作,油净化装置应正常投入运行。4.4 应加强汽封压力的监视和调整,防止压力过高引起油中进水;前箱、轴承箱负压以 1220mmH2O 为宜,以防止灰尘及水(汽)进入油系统。5 机组大修后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汽轮机调节系统的静止试验或仿真试验,确认调节系统工作正常。在调节部套存在
4、有卡涩、调节系统工作不正常的情况下,严禁起动。6 正常停机时,在打闸后,应先检查有功功率是否到零,千瓦时表停转或逆转以后,再将发电机与系统解列,或采用逆功率保护动作解列。严禁带负荷解列。7 在机组正常起动或停机的过程中,应严格按运行规程要求投入汽轮机旁路系统,尤其是低压旁路;在机组甩负荷或事故状态下,旁路系统必须开启。机组再次起动时,再热蒸汽压力不得大于制造厂规定的压力值。8 在任何情况下绝不可强行挂闸。9 机械液压型调节系统的汽轮机应有两套就地转速表,有各自独立的变送器(传感器),并分别装设在沿转子轴向不同的位置上。10 抽汽机组的可调整抽汽逆止门应严密、联锁动作可靠,并必须设置有能快速关闭
5、的抽汽截止门,以防止抽汽倒流引起超速。10.1 汽轮机的各抽汽逆止门、排汽逆止门及供热抽汽的快速关闭逆止门应严密,联锁动作可靠,并必须设置有快速关闭的抽汽截止门,以防止抽汽倒流引起超速。10.2 每月应进行一次抽汽逆止门关闭试验,当某一抽汽逆止门存在缺陷时,应立即消除,若无法消除时禁止使用该段抽汽运行。11 对新投产的机组或汽轮机调节系统经重大改造后的机组必须进行甩负荷试验。对已投产尚未进行甩负荷试验的机组,应积极创造条件进行甩负荷试验。12 坚持按规程要求进行危急保安器试验、汽门严密性试验、门杆活动试验、汽门关闭时间测试、抽汽逆止门关闭时间测试。12.1 新投产的机组大修后第一次起动、危急保
6、安器检修或调整后、停机一个月以后再次起动及机组进行甩负荷试验前都应提升转速进行危急保安器动作试验。12.2 机组每运行 2000h 后应进行提升转速试验,无条件的应进行危急保安器充油试验。试验时注意危急保安器动作指示正确和机组对胀差的要求。12.3 电调机组运行中每月定期做 AST 电磁阀试验,确保保护装置正常可靠。12.4 各种汽门应进行定期试验。12.5 机组大修前后应进行汽门严密性试验。试验时,应尽可能维持凝汽器真空正常,试验时应注意轴向推力变化和推力瓦温度,还应注意避免在临界转速附近长时间停留。12.6 机组大修后应进行汽门关闭时间测试,一般要求自动主汽门的关闭时间0.5s,电调机组0.15s。12.7 运行中汽门严密性试验应每年进行一次。12.8 当汽水品质较差时,应适当增加主汽门、调汽门的活动次数和活动行程范围。运行中发生主汽门、调速汽门卡涩时,要及时消除卡涩。主汽门卡涩不能立即消除时,要停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