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安全作业指导书机械安全作业指导书1、机械使用的一般规定1.1、械设备作为生产力的要素之一,是企业生产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完成铁路建设和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各企业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1.2、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领导的目标管理中去。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使机械设备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运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
2、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对长期坚持安全生产,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要予以表彰或奖励。1.3、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本规程。凡违反规程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待改进后,方可继续操作。新机型到达后没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先制订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后,方可投入使用。1.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本机械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一切轮式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后,方可单独作业。1.5、操作
3、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地做好各级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违章作业。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状态。1.6、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或巡视机械工况,精力要集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与他人谈笑打闹、看书报以及做其它无关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1.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例保、“十字作业”。交接清楚后,接班的人应检查移交的运转、维修、油耗等记录及设备情况,并开空车试运转,确认妥善无误后方能进行工作。1.8、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酒后,患病和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不能正常工作的机上人员,不允许驾驶和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驾驶人员只能
4、驾驶本人驾驶证上准驾范围的机动车辆。1.9、学员必须了解、掌握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并经技术部门同意、领导批准后,在师傅的指导下驾驶或操作机械设备。1.10、高空作业人员每年必须检查一次身体。经医生证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安排进行高空作业。1.11、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穿戴工作帽,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1.12、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润滑、坚固等作业;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后检查。1.13、机械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载作业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承载,按规定的使用条件使用。1.14、认真作好机械设备的防
5、火、防盗、防冻、防滑为中心内容的四防工作。存放机械设备的地点应有灭火装置。汽车、轨道车、内燃机组及移动式动力设备应配备灭火器。车间、场地、操作室及设备四周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1.1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应明确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1.15、易发生危险场所,如发、变电站、配电室、锅炉房、空压机站等,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外,设置围栅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挖掘机、打桩机、铺轨机、架桥机等施工场所,应设立警告标志及建立场所安全制度。1.1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不准随意拆除或移作它用。1.18、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凡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噪音等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必须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