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源卫生防护制度讲解了水源选择和水源防护的具体要求。水源选择方面,应综合考虑卫生、经济、技术、水资源等因素,选择水质优良、水量充沛、水体外围卫生环境良好、便于防护的水点取水,取水点应设在城镇和企业上游且地势较高处,远离污染源,并避开可能造成污染的城市规划项目地点。水源井的深度应根据水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合理选择。水源防护方面,取水点的构筑物应便于防护且尽量封闭,有条件时应在防护区边圈设围墙并涂写警示标语。在水源点半径30米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渗水式厕所、生活居住区、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种植瓜果蔬菜、取土、倾倒垃圾杂物、饲养动物、放置污染物品。取水构筑物要求不漏不渗,外墙用水泥抹面并涂防水涂料,内墙
2、光滑并刷漆或贴白色瓷砖,地面用不渗水材料铺设并保持一定坡度,设有地漏,窗台外有45度坡度,门窗密封良好,有防尘设施。整个构筑物应防止老鼠、昆虫、鸟禽的侵入和隐藏。泵房内应保持清洁,无鼠害、无大型昆虫、无鸟禽,冬季采暖使用电暖气或空调,值班人员和进入泵房的人员需换干净的鞋或戴鞋套,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司泵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理,内部厕所建在保护区外。水源为要害部门,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严格执行来人登记制度。水井井口应高于地面200毫米,防止地面水流入井孔。泵房内设备应定期擦拭,保持洁净,无油污、无灰尘,设备需勤保养、勤检修,无跑、冒、滴、漏。泵房内应设明显警示标志,闲人免进,公务活动需持相关证件并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水源卫生防护制度适用于城市供水系统、工业企业、农村饮用水工程等涉及水源选择和防护的各类机构和单位。该制度旨在确保水源的卫生安全,防止水源受到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适用于水源地管理、水质监测、水源保护、泵房管理等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负责水源地规划和建设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