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GB17379-1998讲解了存放在储罐中的散装石油和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在港口储存的基本要求。该标准详细描述了确保这些散装液货安全存储的规范,包括对港口设施的设计与建设、设备配置、操作流程、安全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它强调了从货物接收到最终交付整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循相应的规定,以保障货物的安全性和质量。对于港口设施,明确指出要具备足够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储罐区与生活区及其他功能区之间有合理的安全距离,并且配备完善的消防系统。同时,还涉及到日常维护保养的规定,如定期检查储罐及其附属设施的状态,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防止出现泄漏等事故。另外,对人员培训也有具体要求,确保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从而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引发的风险。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GB17379-1998适用于沿海和内河港口中涉及散装石油及液体化工产品储存的企业和相关单位。这不仅涵盖了大型商业港口,还包括小型专用码头。对于从事此类业务的公司来说,无论是进行新建、改建还是扩建港口储存设施,均需按照此标准执行。此外,为保证标准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如港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也将依据本标准对港口企业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港口储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