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1. 遵守“轮胎式机械驾驶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2. 发动前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并应符合规定。3. 发动机经起动,预热水温达 50各仪表显示正常后才能起步行驶。4. 下坡时,发动机不准熄火滑行。5. 应尽量避免负载状态下坡行驶。6. 行走时二轮驱动,铲装时应用四轮驱动。7. 当发动机水温和变扭器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停机冷却。8. 当出现故障需其他车辆牵引时, 应拆下前、 后传动轴和转向油缸的连接。9. 铲斗装运物料时应提离地 400500 毫米高度, 也不应将铲斗提到最高位置进行装运,行驶时铲斗不应载人。10. 铲斗臂调整和注油时,下面严禁站人。11. 遇刹车失灵时,应放下铲斗,前后操纵杆移向行走相反位置,拉紧手刹车使其停下。12. 调整行驶时,切勿急速转向,铲斗应离地 30500 毫米。13. 停机时,先切断动力后制动,待机停稳后将铲斗放下,各手柄放于空档位置,减少油门,拉紧手刹,怠速运转 5 分钟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