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斗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作业前,应先检查各传动部位、限位开关、制动器、抓斗、钢绳以及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安全装置是否可靠。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准备开车前必须发出讯号。(2)起吊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不允许用行车来牵引或拖拉重物。提升、张闭合闸次数,每分钟不得超过五次。(3)操作中对设备的润滑、声音、温度应经常检查。定期加油,并紧固各部螺丝,经常检查易损件的磨损情况。(4)行车工作时,抓斗行车工不能允许任何人进入操作室或在行车的任何部位停留(培训和检查人员例外) 。(5)抓斗行车工搞清理、加油、检查桥梁时,应切断电源,系好保险带,方可进行。(6)严禁急倒操作,运行时思想要集中,两手不离操作柄。(7)抓斗不允许从人头上越过。(8)钢丝绳不准在卷筒上复绕,下降至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不得少于两圈。(9)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警告牌。(10)提升重物时,抓斗必须提升至高于最高障碍物 0.5 米。(11)上下行车不准拿一米以上的物件和易燃品(如汽油、酒精等)不准放在行车上。(12)抓斗行车工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做到:行车停于指定位置、不带载荷、所有控制器均在零位、断开主电源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