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重汽车安全驾驶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载重汽车安全驾驶的有关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载重汽车运输作业。2 主要内容2.1 行车前注意事项:2.1.1 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器。2.1.2 严格执行例行保养,井仔细检查方向盘及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各部机件螺栓是否紧固,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灯光装置、喇叭、刮水器、后视镜是否齐全有效。2.1.3 冬季发动内燃机前必须用手摇柄摇动内燃机几转后再打开电动起动器,避免不经摇动而直接起动。2.1.4 使用电动起动时,每次不得超过 5 至 8 秒钟,禁止连续使用,以防损坏电瓶或烧毁起动电动机。2.1.5 发动后应详细观察内燃机运转情况倾听有无异声响, 保持急速运转 5-10 分钟后,气刹车气压达到规定要求,关好车门,观看四周有无障碍物,方可鸣号用一档起步。2.1.6 按规定吨位和高度装载货物, 运输物件必须摆放平稳, 绑扎牢固,装有超高物件的车上严禁坐人,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