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电瓶车驾驶员驾驶必须持操作证上岗;2.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开车时集中思想,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3.电瓶车只准在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4.坐式电瓶车驾驶室严禁超员。5.驾驶电瓶车严禁超速行驶。6.装载物件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 0.2 米,伸出车身长度不得超过 0.5米,放置高度不得超过离地 2 米,不得超载,运行时不得将物件拖在地上。7.装载物件时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应用绳索捆牢。装运危险品要包装严密、牢固,不得与其他物件混装,并低速行驶。8.电瓶车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场所。9.行车时应察看前方及周围有无行人和障碍物,鸣号后起步。车辆转弯时应减速、鸣号、开方向灯或打手势。10.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安技部门。11.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将车驶到规定地点,挂空档,拉好刹车,上锁,拔出钥匙。12.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下班前检查的制度。 出车前检查的内容: (1)刹车是否良好可靠; (2)转向系统是否灵活有效;(3)车灯、喇叭是否良好。(4)蓄电池电压是否充足。行驶中检查的内容:(1)有无特殊响声或异常气味; (2 仪表指示状态。 (3)转向系统、 制动机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