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热油锅炉安全操作.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5754 上传时间:2022-03-0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热油锅炉安全操作.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热油锅炉安全操作.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热油锅炉安全操作.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热油锅炉安全操作.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热油锅炉安全操作1 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检查导热油填充储油罐的油位,标尺刻度应于5%为宜。 检查导热油循环管道应畅通,各连接阀门“开”、“关”位置应正确,管道各连接无泄漏。 检查燃烧器风机风叶应清洁,转动应灵活,吸风口应无杂物,清洁。 检查点火电极间隙应正确,电极应清洁。 检查火焰罩及扩散盘应清洁。 检查油雾化喷嘴应无堵塞,无磨损变形,清洁。 检查燃油供油循环管路应畅通,燃油储量应充足,过滤器应无堵塞,清洁。 检查火光探测器紫外线光电应清洁。 燃烧器已合上门板,把燃烧器紧固在锁紧止动螺母上,门板保险梢已插好,此时处于待命状态。 检查电器设备应处于待命状态。2 启动 接通主电源 Main

2、 switch,4Q1,接通控制电源 control on 5S4,此时指示灯 15H4 亮。 起动报警,按 Lamp test 检查各指示灯。 检查各输入参数是否正确,推荐数值如下:KFM22:SP280,SA2 0, SDL 0SP3:100;SP4:260;SD3:1.0 ;SD 4:1.0导热油流量计 21D:左 65,右 100炉膛排烟温度:左 440,右 300风门:点火 25%,全负荷根据火焰燃烧情况调节。 启动燃油供油管道泵 将 5S6 扭至 heater on,7S3 扭至 I burner on ,此时 13H1 heater pump亮,导热油循环泵运行。 启动 6S6

3、start heater,灯亮后燃烧器应会自动点火燃烧。 若进行步骤6时油是泠的, 需用二指同时按6S6 start heater 及6S2 coldstart,直至燃烧器起动。 若完成以上步骤后燃烧器不能点火,允许重新起动点火,重复点火次数不允许连续超过二次,二次点火不成功,应间隔一定时间,观察炉内无残留可燃气体后,才可以下一步的起动点火。 油炉运行中应经常观察燃烧室火焰及排烟情况,发现有不完全燃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使用轻油断开重油加热器保护断路器 11Q1,接通自接继电器,其余同使用重油相同。3 停炉3.1 常规停机 停机停炉前应先与制板车间控制室取得联系,并将认可停炉的联系人记录在

4、案。 将 7S3 扭至 0 burner,5S6 扭至 0 off 再扭至 I pump on。 停燃油供油管道泵。3.2 故障停炉:热油锅炉装有自动调节保护装置,并在下列情况下能自动停炉。 液位降到低于极限位置 出口热载体温度超过允许值时。 出口热载体压力超过允许值时。 循环泵停止运转时。 当热油炉故障时,控制柜面板上相应的故障指示灯就亮,此时必须排除故障, 然后按故障复位按扭 burner suppressor 燃烧器才能正常启动燃烧,如果故障无法排除,应及时报告专职人员,进行检修。3.3 紧急停机发生影响人身及机械安全故障时,使用“紧急停机”按钮停机,并紧急通知制板车间,告知停机原因,事

5、后必须将过程记录在案。4 设备的维护保养每班应有专人负责巡视检查,并把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检查导热油的进、出口温度压力,每小时一次。 检查导热油的流量指示,每小时一次。 检查燃烧器的燃烧情况,火焰及排烟情况,每小时一次。 检查锅炉房的卫生情况,每班一次。 每月应检查储油罐油位一次。 每六个月应化验导热油一次。 每个月检修时应检验压力表是否损坏,建议每六个月检验一次。 每年应检查炉膛并清除积炭一次。 导热油应最初运行三个月及每隔一年分析检验一次,检验内容有:残碳、 酸值、 闪点、 粘度。 其中有两项不合格或导热油分解成份含量超过 10%时,要更换或再生。有燃烧不完全的迹象或锅炉停运时应吹扫燃烧器一次,清除风叶内、火光探测器、电极的尘垢。5 注意事项1 检修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防护制度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2 锅炉受压元件修理方案应报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3 检修设备时应采取拉闸、挂牌、设专人看护、消防措施同步跟进等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4 导热油严禁泄漏,如有泄漏应尽快修复,不得拖延。泄漏出来的油应尽快处理,建议用大量的沙覆盖并及时清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操作规程 > 特种设备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