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一、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指挥作业。二、指挥人员发出“预备”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在开始工作前,应回答“明白”信号。指挥人员听到回答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三、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的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停止”音响信号, 司机在接到信号后, 应回答“明白”信号, 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四、指挥人员对起重机械要求微微移动时,可根据需要重复给出信号。司机按信号要求,缓缓平衡操纵设备。除此如无特殊要求,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五、 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时, 应讲普通话, 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明确。六、
2、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七、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八、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九、当多人绑挂同-负载时,起吊前,应先做到呼唤答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十、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十-、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十二、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被要易于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