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1.此类设备属特种作业设备,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市劳动部门统一颁发。2.严禁超负荷起吊重物、斜拉歪吊。3.不准用三角带提代吊索。4.吊运工件不准许从设备上方、人头顶上通过。5.起吊前应检查制动器、吊钩、安全装置有无异常,还应检查钢丝绳是否牢靠、不能冒险起吊。6.在挂钩上必须捆绑牢固、平衡。7.吊物上不得有人。8.不允许同时按下控制相反动作的两个轨道按钮。9.行车不能带病工作。10.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11.定期维护、保养,保持齿轮箱油量。12.行车应定期检查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