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车安全操作规程1.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2.作业前应做到“八查”:(1)燃、润油量是否加足。(2)冷却水是否充足。(3)轮胎气压是否正常。(4)平板车各部连接螺丝是否紧固,拖车及平板车插销是否安全可靠。(5)电瓶电解液存量是否合乎标准。(6)转向、制动性能是否良好。(7)灯光、喇叭是否完好有效。(8)电气线路接头有无松动现象。3. 作业中做到:(1)牵挂平板车时,要注意挂车人员的位置及指挥信号。(2)平板车上装载的货物要平稳、牢靠不准拖地。拖运时应保持经济车速。(3)牵引车行驶要做到起步慢、转弯慢及重载行车慢。(4)所拖带货物不得超过规定的牵引力和平板车负荷量。(5) 港区行驶速度: 重拖不超过 8 公里/小时; 空拖不超过 12 公里/小时;单车不超过 20 公里/小时。(6)行驶中爬坡不得超过 8 度。4. 作业中“五不准”:(1)不准用软索拖带平板车;(2)拖车上不准带人;(3)车未停稳,不准摘下拖带的平板车;(4)不准从吊起的货物下面强行通过;(5)不准司机挂倒档后,下车自挂平板车。5. 拖带空车时,一次不得超过 4 辆并减速慢行,禁止超车。重车不得超过 2 辆。6. 作业后将使用的平板车,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得随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