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验收、检测操作规程1、 空瓶验收:空瓶验收人员必须对入厂待充装的瓶按照气瓶监察规程确定的项目进行百分之百的验收。1) 必须做到对待充装的瓶号、编号、数量认真登记,入册存档,分户存放整齐。2) 必须逐瓶检查瓶体是否超期、损伤、有油脂、颜色、钢号、标记是否清楚。 (氧气蓝、氮黑、氢绿、氨黄、二氧化碳银白) ,瓶件(手轮、杆、帽圈等)是否完全完好、是否有橡塑件。凡检验不合格的瓶应单独存放,并一律交检测维修组进行技术性处理,待二次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充装工序。3) 必须逐个检查瓶内是否有余压,是否有异味,判别瓶内原充装过什么气体。凡无余压,有异味,没判明瓶内气体的瓶,需抽空或用四氯化碳洗后送检测维修组作技术性处理。需要置换的由验收人员负责进行置换 2-3次,再用所灌充气置换 1-3 次,确保瓶内气体纯度达到标准。4) 必须及时对瓶内积水超标的瓶进行倒水处理。5) 验收人员必须把合格瓶按充装顺序分组整齐存放, 然后移交充装工序。移交时必须由充装人员复验并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