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设备具体情况,结合国务院颁布的第 4 号特种设备安全法 、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件 ,原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GB/T22416-2008 起重机维护 、GB/T 5972-2009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GB/T 18775-2002 电梯维护规范 、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一系列法规,制定
2、了本规程。第二条 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一) 使用单位在锅炉及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锅炉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二) 锅炉及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三) 锅炉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四) 锅炉及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
3、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 锅炉及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2.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3. 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4.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5.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6. 锅炉及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7. 锅炉及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第三条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动行车、手拉葫芦、钢丝绳、吊环、卡环等起重工具的性
4、能、最大允许负荷、使用、保养等安全技术要求,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捆扎、吊挂知识;(二) 起重作业前,要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若有裂纹、断丝等现象,必须更换有关器件,不得勉强使用;(三) 起重作业前,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通道上的障碍物。自己选择恰当的作业位置,并通知其余人员注意避让。吊运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战立或行走,重物也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四) 选用钢丝扣时长度应适宜,多根钢丝绳吊运时,其夹角不得超过 60度。吊运物体有油污时,应将捆扎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利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割断钢丝绳或链条;(五) 起重作业时,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拉紧的钢丝扣,发现捆扎
5、松动或吊运机械发出异常声响,应立即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吊运。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枕木,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相反的方向,严禁面对倾斜方向战立;(六) 起重作业时,根据所吊物件的重量、形状、尺寸、结构,应正确选用起重机械,吊运时,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准确发出各项指令信号。吊运物体剩余的绳头、链条,必须绕在吊钩或重物上,以防牵引或跑链;(七) 起重作业时,拉动手链条或钢丝绳应用力均匀、缓和,以免链条或钢丝绳跳动、卡环。手拉链条、行车钢丝绳拉不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八) 起重作业时,要注意观察物体下落中心是否平衡,确认松钩不致倾倒时方可松钩;(九) 起重作业时,
6、操作人员注意力要集中,不得随意接电话或离开工作岗位,如与其他人员协同作业,指令信号必须统一;(十) 各类起重机械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最大起重负荷标识牌,起吊重物时不得超出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十一) 手拉葫芦、 电动行车在-10以下使用时应以起重设施额定负载的一半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十二) 吊运物品要检查缆绳的可靠性,同时使用防止脱钩装置的钓钩和卡环。(十三) 各种手拉葫芦在起吊重物应估计一下重量是否超出了本机的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前须对机件以及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拉动手链条时,用力均匀、缓和、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应进行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第四条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 桥式起重机操作者的要求1. 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 0.7 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2. 操作者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3. 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桥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4. 操作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