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讲解了为保障矿山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露天采矿工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办法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矿场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职责,以及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劳动部门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检查职能。开办矿场需依法申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各矿场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办法还规定了矿场遵循的开采原则,禁止在特定地点从事采矿采石作业,要求矿场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分水平台阶开采,严格控制台阶高度、坡面角和平台宽度,
2、确保作业面的安全性。此外,针对花岗石、大理石荒料开采场的特殊作业环境,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如禁止在台阶坡面下停留等。所有进入矿场的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使用安全绳,并遵守具体的安全系数和使用规范。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种形式的露天矿山、采石场。它不仅适用于国有、集体或私营企业所拥有的矿场,还包括任何从事露天采矿和采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该办法特别强调了乡镇矿场和小型采石场的安全管理,这些场所由于规模较小,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可能相对薄弱,因此更需要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安全标准,确保所有从业人员都能在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中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率,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