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矿长违规处罚细则煤矿安全生产矿长违规处罚细则一、组织全矿职工每月进行 12 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做好日常记录。未执行的罚款 50 元。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采掘生产计划,完不成采掘计划处罚款 400 元。三、对安全隐患及时查处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查处不及时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罚款 200 元。四、检查督促落实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未督促落实的罚款100 元。五、检查督促各岗位原始记录的填写和真实性,未检查督促的罚款 50 元。六、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随时抽查,发现现场管理不到位的及时查处,不查处的罚款 100 元。七、督促电工及时安装维修井下的机电设备,未督促电工而造成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而影响生产的罚款 200 元。八、搞好通风系统的管理,按技术要求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好,通风巷道的断面,达不到要求的罚款 200 元。九、调度全矿井下运输系统,保证运输环节的正常运转,不能因运输影响生产,否则罚款 500 元。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到位,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落实不到位的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