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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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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6879 上传时间:2022-03-06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1.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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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用活用好经济杠杆,依法治矿,从严治矿,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激发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在对我矿原“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修订、完善的基础上,特制订烂坝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第二条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业务科室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按照本细则行使检查权,制止和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和行动。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在烂坝煤矿生产系统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生产系统的所有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严格遵

2、守本细则的规定。第四条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防群治,每个职工都有权利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并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第五条安全部门对违章职工的处理,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主,对认识态度好的违章者,可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对认识态度不好,屡教不改的违章者,按章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另究其责。第六条对在生产中及时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及救护,进行安全技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第二章奖励细则第七条年度内被评为县级安全先进个人和安全模范个人者,矿上实行重奖。第八条年度内被评为矿级安全先进个人和安全标兵者,矿上将进行奖励。第九条无

3、抓“三违”任务而查出“三违”,并主动汇报者,奖励其“三违”罚款的 50。第十条发现事故征兆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 3000-5000 元。第十一条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和效果者,奖励 1000-3000 元。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作业规程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职工和各级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三条奖全年安全无事故的科(队)正职奖励 5000 元、副职奖励 3000 元。第十四条各队板报内容新颖、丰富,富有相当教育意义的科、队,一次奖科、队主要领导

4、1000 元。第十五条安全科和各有关科室、领导接到举报隐患后应迅速组织落实整改,举报人所列隐患事实具体明确,且举报事实无他人举报,安全科可对举报人奖励 100-300 元。如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 100-2000 元的奖励。第十六条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每一项突出工程,一人次奖励 1000 元。第十七条在一年内本班组范围无一人违章、违纪行为和无任何大小工伤事故的先进班组,奖励班组长 2000 元。第三章惩罚细则第一节通则第十八条下井人员违反入井考勤制度,处罚如下:1、下井人员不及时下井,罚款 100 元。2、下井人员没有下井但考勤者,罚款 100 元。3、下井人员

5、破坏井口等地点的环境设施,处罚责任人 300 元,并照价赔偿。4、下井人员不在入井登记簿上签字的,罚款 100 元。第十九条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罚责任人500-1000 元,并开除出矿;造成事故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条井下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或损坏者罚责任人 200 元。第二十一条在井口 20 米禁止烟火和其它易燃场地处抽烟者,罚款 200 元。第二十二条酒后入井者罚款 500 元,并学习培训。第二十三条工作中无理取闹,井下打架闹事者,罚责任人 1000 元;造成后果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四条岗位上睡觉,罚款 500 元,学习培训,并连带负责人、负责人罚款 100 元

6、。第二十五条脱岗,地面岗位罚款 200 元,井下岗位罚款 300 元。第二十六条设备下井不办理入井证,罚款 200元。第二十七条无证上岗者罚款 100 元。第二十八条工作岗位有闲散人员、闲坐、闲聊者,罚岗位人员 100 元。第二十九条在井下随意打开矿灯,损坏矿灯者,除照价赔偿外,罚款 200 元。第三十条工作时间干私活者,罚款 100 元。第三十一条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罚款 500 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第三十二条给三违人员讲情者和三违者同等处罚。第三十三条安监人员向三违人员索要钱、物等,罚款 500 元。第三十四条“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安监部门检查认识,加倍处罚。第三十五条管理人员不参加自查活动和通知有关会议者,罚款 200 元。第三十六条井下发现一个烟头处罚相关责任人各500 元。第三十七条各岗位环境卫生不整洁处罚地面岗位200 元,井下岗位 300 元。第三十八条各队组入井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或不清楚,处罚相关责任人各 200 元。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接,主要设备必须填写好运行记录,各作业点必须交接清楚,否则一次罚责任人 200 元。第四十条各队长凡本队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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