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井下供电线和照明设施、电气设备不准乱拆拿作他用。2、所有闸刀开关必须安装安全护盖;保险丝不准用铜、铝、铁线代替。3、所有供电线必须保证接头包扎好,严禁芯线裸露。4、所有供电线路必须整齐挂好,严禁电线落地和与风水管相缠绕在一起。5、严禁破坏供电线路和照明设施,照明必须使用 36V 安全电源,严禁使用危险电源照明。6、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灯泡、保险丝和用电设备。7、用电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触电。8、严禁用线挂在闸刀开关上或挂在闸刀出入口端进行接电,必须严格按用电要求进行接电用电,要持证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