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配电室交接班制度井下配电室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按时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二、交班人员将设备运行情况、各种记录以及注意事项交待清楚,接班人员应全面认真地对各部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交接。三、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四、在下述情况下不进行交接工作:1、设备问题交待不清不交接。2、记录不全不交接。3、岗位卫生不好不交接。4、工具、配件数量不符不交接。5、接班人员情绪异常不交接。6、事故处理当中不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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