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瓦斯防治管理规定矿井瓦斯防治管理规定一、矿井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每班至少检测三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二、瓦期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即:(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将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写在记录记录牌板和手记本上,通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签字,各生产工序的瓦斯检查结果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如瓦斯超限,根据超限情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或撤人,进行处理。三、坚持班中汇报制度,每一巡回检查后,在 15 分钟内向通防值班室汇报,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随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防值班室汇报。
2、四、每一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七、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都必须打棚栏,挂上警示牌。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八、规程规定: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不准放炮。“一炮三检”正是为了加强放炮前防止瓦斯漏检,避免的瓦斯超限的条件下放炮的主要主要措施。“三人连锁放炮制” 是指装药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过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九、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