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升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而制定的具体措施。制度定义了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即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对于监测监控系统,要求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及时处理气体监测传感器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危险因素或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各单位需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安全管理部监督并定期调校设备,同时建立详尽的台账及记录。针对紧急避险系统,规定了由安全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采掘作业二区负责维护保养,每年组织入井人员培训以确保正确使用避险设施。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方面,明确生产管理部与装备工程部分别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置。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的所有单位,特别是煤矿企业内部各部门如调度室、安全管理部、采掘作业区、生产管理部以及装备工程部等。该制度不仅对各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还明确了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有助于提高井下作业的安全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