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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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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7545 上传时间:2022-03-0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8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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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讲解了井下电钳工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遵循的严格规定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井下电钳工需要持证上岗,并配备甲烷监测仪和验电笔,缺少任何一项将被罚款20元。明确规定禁止带电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及高低压电缆,违者按严重“三违”处理并追究机电领导责任,罚款100元。停送电工作需有矿领导签署的工作票,并按照特定顺序执行,包括检查瓦斯、停电、机械闭锁等步骤,未按规定操作同样视为一般“三违”,对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罚款100元。此外,现场需备有摇表、万用表、停电标识牌等专用工具,缺失任何一项对领导罚款20元。禁止在停电设备上书写示意字迹,擅自停电影响其他单位生产的,跟班队长和责任人

2、均会被罚款100元。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违反此规定对相关人员各罚款250元。检修高压设备须提前一天申请,缺少工作票或施工措施对分管领导和操作人各罚款50元。变电所和电站需配备齐全的停电标识牌、放电接地线等设备,并确保其检验合格且不超期使用,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追究机电领导责任。操作规程方面,要求高压验电器定期试验,验电时使用合适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并在两侧分别验电后立即接地三相短路。绝缘手套和靴子也需定期耐压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并悬挂警示牌,未悬挂者罚款100元。检修低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好标识牌并派专人看管,禁止约定时间停送电。若出现接地掉闸故障,需及时安排电气闭锁并逐级遥测直至找到问题,严禁一路一路送电查问题的方法。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适用于煤矿井下的电钳工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具体而言,它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电气设备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井下电钳工、机电维修人员、安全监督员、跟班队长以及负责机电管理的各级领导。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预防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事故,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井下电气作业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降低生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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