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2. 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3.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 5m 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4.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 0.5m。5. 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
2、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6.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 6m 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 1 个出口。7. 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 0.5m 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 0.8m 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8. 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9. 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