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井下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班组长领导下,负责本队物料的运输,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三)按要求及时把物料送到指定地点,卸下的物料应堆放整齐,严禁把不符合规格的材料入井。(四)搬运体积比较大和比较笨重的物料,一定要集中精力,认真作业,以免发生损坏和人身事故;运送钢轨、管道等超长材料时,应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工作,通过弯道时,应减慢车速,如发现有人员时,应立即停车。(五)用矿车装运设备和物料时,要轻装轻放,每车所装载设备和物料的重量不应超过一吨,体积不得超高和超宽。(六)如因生产急需,在电机车运输大巷用人力推车时,必须先与井下调度站联系好,经同意后方可搬运,推车时必须遵守人力推车的规定。(七)遵章守纪,无“三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