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班前开工准入”安全检查的管理规定讲解了掘进工作面前的班前开工准入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旨在强化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并推动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该规定强调“班组开工准入”,即在开工前由上岗干部、班组长、安监工和瓦检工共同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才可开工生产。文件明确指出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上岗干部牵头组织这一安全检查,并且安监工负责监督整个检查过程,有权指令停止作业若不执行检查。即便中班和夜班存在安监工缺员的情况,也需要组织安全检查,安监部门会不定期抽查监督。安全检查内容涵盖了从局扇安设位置选型合理性到监测系统运行规范等多个方面,如巷道支护合规性、机电设备完好情况、风筒到工作面距离符合规定与否等。只有经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开工生产,同时要求检查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关评价表,对于应到位而未到位导致检查延误的人员将按“三违”处理并处以罚款。掘进工作面“班前开工准入”安全检查的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炭行业尤其是煤矿企业中的掘进工作面施工环节。所有涉及掘进工作面操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干部、班组长、安监工及瓦检工都需严格遵守此规定。此外,该规定还涉及到机电设备维护人员以及监测系统管理人员,确保他们能够配合完成必要的安全检查工作,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