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掘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掘进工作面变化管理,有效控事故发生,确保作业人员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矿井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定。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鑫源煤矿新建井掘进工作面人员、时段、工艺、工具、工序(以下简称“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掘进工作面发生变化调度室为管理部门,为防止事故发生,应严格把关,监督落实工作面变化的管理工作,发生变化及时报告分管矿领导,分管矿领导迅速采取防控措施和亲自在现场组织处理。第四条、掘进队长和班组长每天排查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录和报告调度室;不能保证
2、作业安全及时组织全部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违规作业。第二章、人员变化第一节、人员增减第五条、新招从业人员:1、新招从业人员应通过三级面试,一级为队长或科室,二级为分管副矿长,三级为矿长,经面试合格,出具面试合格单。2、经面试合格到综合办公室登记,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片两张,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体检合格,开培训单报矿长和分管副矿长审批,到安监科培训合格出具入职单通知单。第六条、新招从业人员持入职单到综合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和上岗通知单,离职人员通过主管副矿长批准单,到综合办公室办理解聘合同;做好人员增减表和相关事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与社保局办理人员增减的工
3、伤保险等相关手续。第七条、新招从业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持副矿长批准单,掘进队和科室指定老工人或专业老师傅带领,方可安排上岗。第二节、培训第八条、培训:1、老工人按每年制定的培训计划,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培训。2、新工人由安监科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岗位和入井实习知识,由各相应的科室指定老工人带领实习四个月后,重新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3、换岗位的普工由相关专业科室组织培训,安监科监督考核合格后,方可换岗位。4、特种作业人员由安监科编制名单,矿集体组织送往培训;由具备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换岗位应重新培训,持证后方可换岗位。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具备国家
4、认可三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第九条、规程、措施贯彻学习 :1、新工人、换岗位人员在上岗前,由安监科组织全部参加的作业人员学习。2、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由编制人员负责贯彻学习。3、参加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应知、应懂、应会。4、由掘进技术员负责编制试卷,由安监科负责考核,考试卷由生产技术科保存备查。5、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无考试且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6、各科室按安监科下发的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按排上岗,指定老工人或专业老师傅带领实习,无学习考核和签字记录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第三章、时段变化第一节、掘进时段第十条、开工要求:1、掘进工
5、作面开工,生产技术科提前至少 2 天,向掘进队、调度室、安监科、通防科和机电科送达开工通知单,有接收人签字;各科室迅速组织人员,全面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2、工作面掘进作业规程由各科室技术员按分工负责编制,报矿领导审批,由编制技术员负责贯彻实施。3、班组长将巷道支护维护完好,掘进工作面临时和永久支护到位,达到支撑力,严禁空顶作业;攉煤工将巷道浮煤矸、积水、杂物清理干净,铺轨满足安全运输。4、通防工将工作面降尘管安装到位,喷雾和洒水装置设置齐全,灵活可靠,雾化效果好;供水自救装置安装完好,使用正常,地面水池水量充足;工作面压风管路安装到位,风动工具完好;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安装完好,使用正常。
6、5、监控维护工将工作面通讯、监测监控设备、各类通风传感器设置齐全,监控有效;小线悬挂在低压电缆上方,平直整齐。6、值班电工和机修工将电气设备安装完好,缆线悬挂整齐不失爆;电气设备试运转和联合运转状态良好。7、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或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允许开工。第十一条、安全管理:1、每班有一名矿领导下井带班,全面负责指挥、协调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认真抓好隐患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掌握当班的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组织人员排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时制止冒险违规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迅速组织全部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和向调度室汇报。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督查工作,瓦检员负责瓦斯检查工作,测风员负责通风管理工作,爆破员负责爆破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掘进技术员现场监督安全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下达返工通知单,在深入现场监督整改和验收。3、队长和班组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下简称“三大”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等要求安排人员施工,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