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进区队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掘进区队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掘进工区材料员是本工区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是本工区安全生产后勤保障工作。材料员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生产环节,掌握人员分配等情况,具有一定统计知识。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热爱本职工作,遵守矿规矿纪及工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第 2 条 按生产需要做好本单位的材料领取、供应及储备工作。第 3 条 材料工具发放有记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第 4 条 严格材料领用制度,综合材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标准。第 5 条 帐目清晰,对工区负责,对矿负责。第 6 条 节支降耗,当家理财,杜绝丢
2、失浪费,严把进出关。第 7 条 管好库房,材料工具整齐有序,卫生区范围保持整洁。第 8 条 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第 9 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第 10 条 工区各种材料台帐管理不善造成丢失、遗漏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第 11 条 材料领取不及时影响生产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 未做好后勤工作,材料工具发放无记录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第 13 条 帐目不清晰,材料工具管理混乱或造成丢失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第 14 条 对井上下信息传达不及时、不准确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第 15 条 未执行好交接班制度或交接班不认真的负直接责任。第 16 条 对包片范围内的卫生负有直接责任。第 17 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