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爆破员的职责矿山企业爆破员的职责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2领药时必须持爆破作业证、带火药兜,无证无兜不得领取。3炸药与雷管应分装在两个背兜内,严禁混装或用导爆管和导火索捆绑炸药。4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有锁的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放或混放。5掘进及二次爆破(破大块)地点的每一个入口处都必须有人站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无人的情况下,方准起爆。6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导火索的长度不得短于1.2m。7每次爆破后,至少经过 15 分钟,经专人检查安全、通风情况,最后由班长或队长批准,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