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掘进)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员(掘进)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负责本工区安全技术工作,对区长负责。二、 编制本单位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必须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位职工,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三、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规程、措施落实情况。四、 负责对本工区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五、 监督本单位井下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杜绝失爆,必须实现“三大保护”、“三专两闭锁”,否则不准送电生产。六、 本单位井下通风设施齐全有效,否则不准生产。七、 随时掌握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顶底板变化及周围老空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并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八、 配合业务部门做好安全措施的编制修订,审查工作。九、 参加有关技术专业会议,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 负责组织参加每周二的安全活动。十一、 随时检查本业务范围的各类安全隐患。十二、 监督本范围内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对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者不准生产,并立即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