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测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 1 条 在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测队的技术工作。第 2 条 负责组织贯彻学习“三大规程”及岗位安全作业标准,进行职工技术培训,负责特殊工种上岗证的办理。第 3 条 负责编制矿井月度测风、测尘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第 4 条 负责编制本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第 5 条 负责绘制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每月绘制、更换一次。第 6 条 负责组织自救器及仪器、仪表的维修校正工作,负责编制仪器、仪表强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第 7 条 深入现场,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按规定组织瓦斯探头的标准气样标校工作。第 8 条 负责本队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第 9 条 负责本队技术革新及新技术推广工作。第 10 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