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后勤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全矿生活福利、工农关系、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矿长负责。二、督促检查本系统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责。三、组织制定、修定和审批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四、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开展职业病预防和健康检查,防止传染病发生,建立和完善创伤急救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和设施。加强对危急工伤的急救工作。五、积极开展工农共建工作,协调和农村的关系,确保矿区稳定的外部环境。六、督促检查职工生活福利设施、卫生保健设备的设置和合理使用,抓好“两堂一舍”,做好防高温、防寒、离煤气中毒、地面防火等工作,防止常发病等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七、组织追查本系统的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分析,如矿井发生重大事故,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做好检查、危救和善后工作。八、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提高幼教普教质量。九、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值班职责,完成规定的入井指标及井下巡回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