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挂钩制度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挂钩制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改善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保证职工的收入稳定增长, 现特制定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挂钩制度。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两级: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和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二、努力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力争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与工资总额挂钩。四、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出 20%用于质量标准化的奖惩。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奖工资总额的 30%,达不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罚工资总额的 20%。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奖工资总额的 20%,达不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罚工资总额的 30%.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的考核工作由调度室考核。调度室必须派专人负责次项工作。六、对每次的考核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公布,并根据具体情况对达标科室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没有达标的科室及不积极主动的人员进行处罚。七、每月由分管质量标准化的分管矿长主持,组织相关科室对矿井的各个小项进行打分并记录存档,作为评先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