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工艺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生产技术管理工作。2. 协助总工程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决定和规定。3. 组织编制生产过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贯彻落实。4. 参加生产例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问题,排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5.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难题进行研究,提出技术方案和措施。6. 负责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安全新材料和安全先进经验,参与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岗位安全竞赛活动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7.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厂长及总工组织抢修、抢救,负责提出事故的抢救方案和措施。8.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追查工作,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鉴定,并提出安全整改方案,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9. 在对新设备、新系统、新产品、新项目进行推广研究的同时,将安全问题一同进行设计、一同进行施工、一同进行验收。要不断改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先进技术,改善作业条件。10.参加安技措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措施方案、措施设计、可行性及经济效果的研究及审查。参加安技措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及竣工和验收。11.参加厂组织的安全标准化大检查,及时向分管厂长报告分管范围的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