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感器标校检定制度传感器标校检定制度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 1 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组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 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 1 次。2、每 7 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3、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 8h 内对 2 种设备调校完毕。4、通防监区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