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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违章人员的追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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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9317 上传时间:2022-03-08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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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违章人员的追究制度讲解了矿井作业中对各类违规行为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追责细则。该制度明确了不同情境下职工、生产施工负责人以及集体成员的行为规范与相应的处罚措施。文中强调,蓄意违章致自身伤害的职工不被认定为工伤且费用自理;对于造成他人伤害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矿规处理甚至移交司法部门。针对工作期间因违章等导致伤害的情况,依据严重性和责任程度采取试岗、下岗及经济责任承担等手段进行处理。生产施工负责人若存在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而致人员伤亡的情形,将面临撤职、下岗乃至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的严厉惩罚。对于车间级、厂矿级领导因管理原因引发的重伤或工亡事故,也有明确的行政处分规定。文件指出,要严格考

2、核“三违”人员,并对经常性违章者实施下岗、罚款、安全教育等一系列举措。即使未发生事故,但施工无安全技术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负责人也会受到考核,一旦发生事故则可能被撤职或下岗。班、组和工段成员在面对他人的违章作业时,如未能及时制止并在事故发生后消极应对,也将受到严格考核。移动事故现场物证影响调查取证的行为会受到从重处罚。对于涉及工程承包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资质审查等方面有严格要求,违反规定导致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受严肃处理。新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复训,未经培训擅自从事特种作业或安排未培训人员上岗将面临开除或按违章指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违章人员的追究制度适用于矿业领域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普通职工、生产施工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参与矿井内部或外部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人员。这一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无论是日常生产活动还是特殊作业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以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别是针对新入职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的基础,有助于构建一个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的安全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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