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讲解了为保障生产安全及员工健康,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卫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的内容。该制度详细阐述了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包括总经办、副总、总助、制造部负责人、职能部门以及主任(科长)的具体职责。具体来说,总经办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各中心、分公司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副总指导、审核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大技术措施,监督执行情况;总助全面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定、推行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
2、章制度;制造部负责人全面负责制造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任(科长)对本车间(科室)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部门的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科室)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的企业和机构,特别是制造业、化工行业、建筑行业等高风险行业。该制度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指南,还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安全管理框架,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