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更换制度钢丝绳更换制度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在安全系数小于 6 时必须更换。三、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在 1 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之比达 10%时必须更换。四、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 10%时,必须更换。五、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钢丝绳: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2、断丝超过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3、直径减小量超过本制度的第四条的规定。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 0.5%以上。六、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增加必须立即更换。七、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八、矿有关部门要经常对钢丝绳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