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档案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室档案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室档案员是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行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档案的借阅、保管工作。档案员应掌握煤矿有关安全基础知识和必须熟练掌握档案管理知识。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全面负责档案的归档、借阅、保管工作。第 2 条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第 3 条 借阅者确需档案复印件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第 4 条 必须遵守保密纪律,保证档案机密的绝对安全。第 5 条 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第 6 条 及时向主任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第 7 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违纪现象。二、责任追究第 8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档案员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检查活动的;(二)在安全检查中,对工人违章作业孰视无睹,不加制止的;第 9 条 因对档案的归档、保存不善,出现档案材料丢失或损坏,档案员负直接责任。第 10 条 因对档案借阅制度执行不严,出现档案材料丢失或损坏,档案员负直接责任。第 11 条 因档案员保密意识不强,出现档案机密泄密事件,档案员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