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原煤炭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追查落实。2、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
2、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生产部技术人员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9、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
3、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图、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11、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239 条、240 条规定执行。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14、次要巷道的是常测量可用罗盘和半圆仪进行,但应以经纬仪点为起始点。巷道每掘 30200 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主要巷道开口后48 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