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地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矿长和技术副矿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地质测量要求,按时全面地完成地质测量各项任务。2、 建立健全地质测量各种图纸和各种资料。3、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检查地质测量工作,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 做好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5、 督促和检查巷道预透和水害安全检查通知单的发放及通知工作,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落实,保证矿井安全生产。6、 督促和检查对地面水害和小煤井的调查,防止各种水害及周围小煤井越界开采对矿井造成威胁。7、 定期召开科务会,总结检查前段工作,研究布置下一段工作,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8、 积极组织全科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地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9、 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任务。10、 负责排查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存在隐患 ,并负责组织落实。11、 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 1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