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生产资料汇总上报制度讲解了为了确保指挥部和矿区生产部门能及时掌握生产情况并提高办公质量,充分发挥生产资料报表作用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定。该制度指出当班调度班长需每日依据矿区实际生产状况向调度室提交生产报表,再由调度室审核后汇总给生产副矿长。采剥队与采煤队也应每日将生产日报表呈交至生产技术科,后者负责审核汇总并向生产副矿长汇报,同时完成对指挥部的信息传递任务。每月末,生产副矿长要整理各类生产资料向矿长汇报,之后矿长将信息转报给指挥部。此外,调度室及生产技术科还需负责将所有上报的生产资料报表汇总归档留存。针对临时性生产报表,相关负责人必须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提交给领导,禁止拖延。并且强调了所有生产资料报表在填写时必须遵循规范、保证数据准确无误,严禁出现谎报、虚报、瞒报或迟报的情况。各种生产资料汇总上报制度适用于矿区内的各生产单位以及管理部门。具体来说,包括当班调度班长、调度室工作人员、采剥队、采煤队、生产技术科人员、生产副矿长、矿长等在内的所有涉及生产资料统计与汇报的岗位和个人。这一制度特别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旨在通过明确不同层级之间的信息传递流程,保障生产信息的有效沟通,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从而提升整个矿区的生产和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