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尘测定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规定要求的执行情况。该制度明确了矿井需配置足够数量并经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每个采区至少配备一人,确保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具备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文件指出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粉尘进行测定,并填写粉尘测定记录。对于粉尘测定的基本要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说明了煤矿粉尘测定方法应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包括井下所有测尘点半月测尘一次,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一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此外,还规定每半年对作业场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主要工序的分散度按规定采集试样,进行分析化验,建立粉尘分析室
2、并配有相应设备,每一采区不少于一台测尘仪,且煤矿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按季度综合上报主管部门。关于粉尘测定点设置,文件按照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标准确定。在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方面,具体描述了滤膜采样测定粉尘浓度的方法,从采样滤膜的选择到称量分析的一系列步骤,如根据粉尘浓度选择不同直径的滤膜,对天平的校验周期,采样前后的操作细节,以及采样流量、持续时间的计算方式等进行了详细阐述。粉尘测定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从事井下开采作业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井上、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还能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参与煤矿安全管理、监测和评估工作的专业机构及人员,他们可以依据此制度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