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非煤矿山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采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建康负全面责任。2、合理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3、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4、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水平。5、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6、对本采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登记、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分析原因,拟定改进措施。7、组织特殊工种工人参加培训,并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持合格证方能上岗操作。